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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徵集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集點課程及活動

1.徵集對象:
合法立案團體辦理之台語相關實體或線上培育、推廣課程或活動,如意識培力、親子共學、學習課程、營隊及戲劇、音樂等表演節目。
2.徵集課程及活動之舉辦時間範圍:
徵集課程及活動之舉辦日期,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3.申請方式:

(1)請於活動舉辦日前至少5個工作日提送。

(2)請下載台語家庭集點活動徵集表單(請參考附件一),依所需欄位詳填活動及課程資訊(含台語使用比例),並參考本部「台語家庭課程及活動認列點數參考表」(請參考附件二),預填認列點數,填妥後,電郵回傳至本部專案聯絡人信箱(EMAIL:twen@moc.gov.tw)。

(3)本部收件後,若無待補件或補充說明情形,將於3個工作日內審核核列點數並上架至國家語言數位資源網-推廣活動後,電郵通知申請團體並提供〔課程集點QRcode〕。

4.申請單位配合事項:

(1)經認列完成之課程或活動,可標記「配合文化部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」,本部將提供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主視覺供宣傳之用;辦理單位應清楚告知參與者,該課程或活動可供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之用。

(2)請向報名者事先宣傳,請其加入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並事先註冊成為台語家庭會員,參與課程或活動後即可集點。

(3)課程或活動辦竣後,出示〔課程集點QRcode〕,提供已註冊並完成課程或活動之台語家庭會員掃描集點。

(4)請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電郵回報參與人數至本部專案聯絡人信箱,以供本部比對完成集點人數。

(5)民眾若未能事先註冊成為台語家庭會員,於參加集點活動後希望登錄點數,請民眾先行掃描〔課程集點QRcode〕點選「尚未註冊先簽到」,再請提醒民眾務必於簽到後72小時內完成註冊程序,以保留上課紀錄。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若有未使用〔課程集點QRcode〕之民眾反映要補登該課程/活動點數,請蒐集列入補登名單(欲登錄者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實際建議給予認列點數),電郵回傳至本部專案聯絡人信箱以完成補登點數程序(補登名單格式請參考附件三)。

5.申請單位注意事項:

(1)線上課程點數認列僅開放課程/活動類型「意識培力、課程、講座、研習」得以非預錄、線上直播方式進行,詳細線上課程點數認列原則,請參考附件二。

(2)本部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之【厝內的台語聲】FB、IG得使用申請單位提供之資訊,協助於社群上推播活動訊息。

(3)請妥善管理〔課程集點QRcode〕,不得外流及濫用,並請協助宣導民眾,勿為未出席之民眾集點,或是拍攝QRcode傳送給未參與之民眾集點,避免觸法,若未能配合本部相關規定,本部未來得拒絕受理申請。

(4)若有濫用〔課程集點QRcode〕、偽造民眾參與紀錄(未到場卻協助掃描集點),以致有詐領獎勵金情事發生,本部得追回已發出之獎勵金,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

專案聯絡人吳小姐 連絡電話:02-8512-6498 電子信箱:twen@moc.gov.tw

相關連結

附件一【台語家庭集點活動表單下載】 ( xlsx )| ( ods )

附件二【台語家庭課程及活動點數認列說明】 ( pdf )

附件三【補登名單格式】 ( xlsx )| ( ods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