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
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5條:「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,研議、協調及推展國家語言發展事務」。
「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:「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辦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,得以全國及分區之論壇、座談會或其他會議形式辦理,並以二年召開一次為原則」規定。
辦理情形
2021第一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
(1) 國家語言尊榮感:提升本土語言/臺灣手語價值感
(2) 國家語言生活化:落實本土語言/臺灣手語生活化
(3) 國家語言學習力:建構本土語言/臺灣手語友善學習環境
(4) 國家語言應用力:本土語言/臺灣手語保存研發及跨域應用
(1) 提升機關語言意識,推動國家語言尊榮感。
(2) 推動中長程計畫,落實國家語言生活化、學習力及應用力。
(3) 籌組國家語言發展推動委員會。
2024第二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
(1) 國家語言意識覺醒-跨領域推廣多元途徑
(2) 國家語言在地發展-永續語言特色多樣性
(3) 國家語言教學現場-健全學習資源與環境
(4) 國家語言專責機構-從想像到實踐之挑戰
(1) 推動語言平權,所有的語言都是國家語言,致力用各種方式推動,讓每個人驕傲地使用自己的語言。
(2) 強化各部會國家語言意識,以更多的預算、人力,促進專責機構與各主責與目的事業機關於各領域與層面合作,讓多元語言文化成為所有臺灣人生活中的一部分。
(3) 爭取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2.0」,以持續挹注資源,繼續與各部會、各界攜手共同推動國家語言保存、研究、推廣及復振。
官方網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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