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徵集各類國家語言課程及活動
1.徵集對象:
民間合法立案團體辦理之各類國家語言相關活動及課程。
2.徵集課程及活動之舉辦時間範圍:
徵集課程及活動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3.申請單位申請方式:
1.於活動舉辦日前至少5個工作日,下載各類國家語言活動徵集表單, 依所需欄位詳填活動及課程資訊,填妥後, 電郵回傳至本部專案聯絡人信箱(EMAIL:twen@moc.gov.tw)。
2.本部收件後,若無待補件或補充說明情形, 將於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, 並上架至國家語言數位資源網-推廣活動後, 通知申請團體承辦人。
*若申請之臺灣台語活動/課程欲參加台語家庭集點活動,
請改至活動徵集-台語家庭集點活動專區申請。
專案聯絡人吳小姐 連絡電話:02-8512-6498 電子信箱:twen@moc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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